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

来源:贵州正建兴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2-02-09 浏览次数:3621次

法院认为

经审查,本院认为,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刘**、陈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43元,由原告刘**、陈**负担。


裁判日期

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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